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8号)要求,为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贷款学生,进一步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精准度,现将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时间
具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5月2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全部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
二、信息采集范围
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采集所属高中与区属高中信息,其他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所属高中符合预申请条件的学生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中学、户籍地址、认证类型)汇总发送至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市属与所属高中预申请信息采集工作。
三、信息采集类型
1.普高(中职)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毕业学生;
2.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学生;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学生;
4.城乡特困供养毕业学生;
5.孤儿和残疾毕业学生;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
8.高中(中职)、高校、县级中心认定的受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性自然灾害影响致贫或家庭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学生。
四、信息采集流程
1. 政策宣传。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指导所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组织辖区内高中、中职学校通过讲好“一堂课”、开展助学贷款政策专题讲座、张贴海报、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使学生及其家长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
2. 资格认定。各地高中、中职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0号)要求,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符合预申请信息采集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报送至主管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信息录入。各相关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经办人身份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贷前管理-预申请管理-导入操作菜单,点击导入,下载学生预申请模板(注:模板格式不能改变),将符合预申请资格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认证类型(注:认证类型按模板设置选择,不能手工填写)四项内容按规定要求填写生成本市、县市区的预申请信息导入模板简表,按照贷前管理-预申请管理-导入操作菜单,点击导入上传简表。(预申请信息导入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1. 预申请工作是贷款受理工作的基础,既提高了办理效率,简化了程序,又在高考前为学生解除了后顾之忧。各地要认真组织落实,加强学生资格审查,主动与当地扶贫、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做好沟通对接,获取当地原建档立卡家庭等七类贫困学生信息,确保“七类学生”全覆盖。预申请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2. 各地要坚持“应贷尽贷”原则,认真开展贷款需求摸底,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5月18日前将所辖县市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计人数统计表》(附件2)加盖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扫描,连同电子档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hnxszz@163.com。
3. 如系统用户冻结或忘记密码,请联系各自专管员进行重置。
联系人:谌 帆 0731-84906671
廖安龙 0731-84906655
谢斯颖 0731-84906732
周 莹 0731-84906638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管理中心湖南分中心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1.预申请信息导入操作流程(电子版)2021051******557111.ppt
2.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计人数统计表2021051******542848.xls